广州口岸危险品进口报关 广州口岸危险品进口报关 按照《危险化学品*管理条例》,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、腐蚀、爆炸、燃烧、助燃等性质,对人体、设施、环境具有危险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。 按照出入境管理要求,危险化学品进出境的*管理是经营企业、申报企业、仓储经营企业、海关、检验检疫等口岸单位各方的责任和义务。 接下来,我司为您讲解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流程。 合同签订及申报前环节 对外签订进(出)口合同前,需要详细了解出(进)口商的资信背景,了解危化品的流向及*终用途。 签订进(出)口合同后,要快速到*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或者登记中心,办理危化品进出口登记证、放行通知单或进出口农药登记证。 进口企业应当在**进口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,进口不同制造商的同一品种危险化学品的,按照**进口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登记,但应当提交其他制造商的有关信息;多次进口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种危险化学品的,只进行一次登记。 危化品的运输必须由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。危化品入库必须严格管理和检查,发生丢失、被盗、被抢、破损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安监及相关部门。 从事危化品进口的企业需取得下列证明文件中的一种: (1)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; (2)*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; (3)*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; (4)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。 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环节 进(出)口危险化学品,其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向报关地所属辖区检验检疫机构逐批报检;申报时货物品名应按照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中的名称申报,报检时应提供下列书面材料: 进(出)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; 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,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、数量等情况说明; 中文*数据单、危险公示标签的样本(如是外文样本,应当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); 出口危险化学品的,提供《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》及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;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。 向海关申报环节 企业根据商品名称、成分含量、供应商提供MSDS(化学产品*数据信息)、CAS码、商品属性等确定准确的商品编码,并根据《*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了解对应需要的单证,包括易制毒化学品进(出)口许可证、进(出)口许可证、入(出)境通关单、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等。 根据舱单、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及相关许可证件等,按照《*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》及《*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》要求进行预录入申报。 通关过程中,企业应主动配合海关提供商品的成分含量以及MSDS、CAS码等资料信息。